根据《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2018〕10号)、《河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0〕2号)、《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函〔2018〕16号)规定,4月13日,省科技厅将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绩效评估的结果进行了公示。我县中航上大金属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河北省再生高温合金技术创新中心和河北永昌车辆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河北省车用橡胶密封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通过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