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葛仙庄镇南堤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清河县2023年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湘江街南、青山路西侧(北至南堤村地、南至南堤村地、西至南堤村地、东至青山路)的土地,面积约1.66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18日开始,由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7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