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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贵鸿小区物业强制业主租赁停车位,否则不让进小区。

信件编号: 1777945467 来信时间: 2026-05-05
信件类型: 投诉 姓名: 李**
内容: 清河县贵鸿小区物业在小区内所有空地私建停车位,并安装地锁,以每月60元对业主出租。并通过电梯粘贴告示的方式,通知全体业主。现在没有租赁物业停车位的业主无法正常进出小区。请相关部门处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经济开发区   答复时间:2026-05-09

答复意见:

    该小区为河北贵鸿能环冷却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楼,物业管理公司为清河县龙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小区门禁系统调试,车辆信息录入尚未完善,导致部分业主车辆无法进入小区。开发区工作人员立即督促该物业公司与业主方进行友好协商,现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已达成一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