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葛仙庄镇西关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西关村北(东至雄商高铁、南至西关村地、西至西关村地、北至西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21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葛仙庄镇寨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2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寨子村村东(东至雄商高铁、南至寨子村地、西至寨子村地、北至寨子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263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王官庄镇楼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3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楼官庄村南(东至楼官庄村地、南至雄商高铁、西至楼官庄村地、北至楼官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25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王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王官庄镇楼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4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楼官庄村南(东至楼官庄村地、南至楼官庄村地、西至楼官庄村地、北至雄商高铁)的土地,面积约0.04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王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何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5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何家庄村南(东至雄商高铁、南至何家庄村地、西至何家庄村地、北至何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9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何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6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何家庄村南(东至何家庄村地、南至何家庄村地、西至雄商高铁、北至何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7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何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7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何家庄村南(东至丰收五支渠、南至雄商高铁、西至何家庄村地、北至何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何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8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何家庄村南(东至丰收五支渠、南至何家庄村地、西至何家庄村地、北至雄商高铁)的土地,面积约0.025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谢炉镇徐家阁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9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徐家阁村南(东至雄商高铁、南至东潘庄村地、西至东潘庄村地和徐家阁村地、北至徐家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4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谢炉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东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9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东潘庄村东(东至雄商高铁、南至东潘庄村地、西至东潘庄村地和徐家阁村地、北至徐家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东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0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东潘庄村东(东至雄商高铁、南至东潘庄村地、西至雄商高铁、北至雄商高铁)的土地,面积约0.00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谢炉镇徐家阁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1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徐家阁村南(东至东潘庄村地、南至东潘庄村地、西至雄商高铁、北至徐家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8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谢炉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东潘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1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东潘庄村东(东至东潘庄村地、南至东潘庄村地、西至雄商高铁、北至徐家阁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7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尹三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2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尹三店村南(东至尹三店村地、南至雄商高铁、西至尹三店村地、北至尹三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清河县人民政府
转 用 土 地 预 公 告
坝营镇尹三店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13号地块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你村位于尹三店村南(东至尹三店村地、南至尹三店村地、西至尹三店村地、北至雄商高铁)的土地,面积约0.027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发改基础[20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的核准批复,用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三改”(清河段)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4月2日开始,由坝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4月1日。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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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