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2026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2026-04-22 11:0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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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政府

         

 

葛仙庄三官庄、坝营镇焦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清河20263批次建设用地(清河县2025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因跨年度审批,名称变更为清河20263批次建设用地),受省人民政府委托,行使用地审批权,2026410日,邢台市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6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611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63

(三)批准时间:2026410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涉及葛仙庄镇三官庄村位于挥公大道南侧、秦岭路西侧(北至挥公大道、南至焦官营村地、西至国有土地、东至秦岭路)的土地3.0412公顷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

涉及坝营镇焦官营村位于挥公大道南、秦岭路西侧(北至三官庄村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东至秦岭路的土地0.5703公顷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422日至2026429。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qinghe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422